您的位置:首頁 > 新聞動態 > 聖州動態
聖州動態

北京專精特新企業認定申請條件

添加時間:2023-07-07 16:52:05   瀏覽次數: 次    【 】   打印   關閉窗口

 一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條件

(一)應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記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
(二)符合《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》(工信部聯企業〔2011〕300號)
(三)企業未被列入經營异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
(四)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估認定標準,包括
1.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2年以上。
2.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不低於100萬元,且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於3%。
3.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,或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以下,但近2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(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)達到2000萬元以上。
4.評估得分達到60分以上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(可聯系華夏泰科索取詳細評分表):
A.近三年獲得過省級科技獎勵,並在獲獎組織中排名前三; 或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,並在獲獎組織中排名前五。
B.近兩年研發費用總額平均值在1000萬元以上。
C.近兩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(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)6000萬元以上。
D.近三年進入“創客中國”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0强企業組名單。
二、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好處
1、認定獎勵:北京市對認定成為專精特新的中小企業會給予一次性的現金獎勵
2、企業價值:成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能新增企業知名度,增强市場競爭力
3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是申報專精特新小巨人的前提條件
三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注意事項
經認定的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效期3年,到期後進行覆核。 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在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培育平臺更新企業資訊,未及時更新企業資訊的,取消覆核資格。 企業有重大變化的,需在3個月內通過培育平臺填報重大變化情況報告錶,未在3個月內及時報告的,取消覆核資格,或直接取消認定。
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,如發生重大安全(含網路安全、資料安全)、質量、環境污染等事故,或嚴重失信、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,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,直接取消認定,且至少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。

上一篇:《商標評審中止情形規範》解讀  下一篇:没有了
回頂部
在线咨询